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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网站太阳集团引進人才科研啟動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時間:2022-11-08 責任編輯:張作政  來源:科技處 

長大發[2006]16号 2006年3月28日

第一條為引進人才提供科研啟動經費(以下簡稱“科研啟動費”),是我校鼓勵引進人才開展科研工作的重要舉措。為加強學校對科研啟動費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經費,促進我校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據教育部、财政部2005年頒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幹意見》及我校2005年頒布的《2003网站太阳集团引進高層次人才待遇的暫行規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科研啟動費額度根據引進人才與學校人事處簽訂的有效合同确定。學校科學技術處根據學校人事處提供的相關材料,負責組織科研啟動費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科研啟動費申請程序如下:

1. 經學校确定的引進人才到科學技術處領取并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引進人才科研基金項目申請書》;

2. 系、部對項目進行初步評審後提出推薦意見,報送學校科學技術處;

3. 學校科學技術處根據項目内容組織由3名同行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4. 學校科學技術處将有關材料提交分管學校科研工作的副院長審核、立項。

第四條學校引進人才科研啟動費管理實行責任制。學校科學技術處、财務處和項目主持人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做好科研啟動費的管理工作。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學校科學技術處負責科研項目管理,并配合财務部門做好經費管理的有關工作;

學校财務處負責科研經費的财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指導項目主持人編制項目經費預算,審查項目決算,監督、指導項目主持人按照項目立項書,以及有關财經法規在其權限範圍内使用科研啟動費;

項目主持人負責編制科研啟動費預算和決算,并按規定使用經費;

項目主持人應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科研項目結題及結賬手續,并對科研啟動費使用的真實性、有效性承擔經濟與法律責任。

第五條學校引進人才科研啟動費支出範圍包括:

1. 科研業務費:差旅費、測試、計算、分析費;國内和國際學術會議費;資料費、打印費、研究成果專著出版費、論文版面費;查新費、專利申請與維持費、科研成果的評審費、鑒定費、技術推廣費等;

2. 實驗材料費:指進行項目研究、開發、試驗所需的原材料、輔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購置費用,以及為此發生的運雜包裝費用;

3. 儀器設備費:因科研需要急需的儀器設備購置、運輸、安裝費;維修費、實驗室改裝費;

4. 租賃費:指進行項目研究、開發、試驗而租賃專用儀器、設備、實驗基地等所發生的費用;

5. 按有關規定支付研究項目聘用人員(臨時工、研究生、高年級本科生)的勞務酬金,參加課題的自費研究生的部分補貼和人才培養費,其費用控制在總金額的15% 以内;

6. 鑒定、驗收費:指科技成果在成果鑒定、驗收時所發生的費用,按合同規定開支;

7. 其他費用:指與項目研究、開發直接有關的其他支出;

8. 課題結題後,項目主持人可提取總經費的15% 作為獎金,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條學校對引進人才科研基金項目實行全程管理,當項目進行到規定年限一半時,由科學技術處組織專家組進行中期檢查,項目結題由科學技術處根據結題标準進行結題鑒定。項目在中期檢查和結題鑒定時,由科學技術處、審計處聯合對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如有違規,将依據學校有關文件進行處理,并追回相關經費。科研啟動費5萬元以上者(含5萬元),研究期限為4年;科研啟動費5萬元以下者,研究期限為2年。引進人才科研啟動費分兩次下撥,當引進人才科研基金項目獲準立項後,下撥項目經費的50%;待中期檢查合格後,下撥餘下的50%。對于中期檢查不合格的項目,将推遲第二批款項的撥付,直至檢查合格後再撥付餘下款項。

第七條财務處在每年年終做好引進人才項目的年終決算。項目完成後,項目主持人必須提交結題報告,科學技術處通知财務處,财務處按規定做好項目經費決算報告,交科學技術處,由科學技術處根據項目結題驗收的标準對項目進行結題鑒定; 鑒定通過後,報主管副院長批準結題。對未能按時結題者,不得申報2003网站太阳集团科研基金項目,并限制申報其它縱向項目。

第八條學校引進人才科研啟動費的使用實行項目主持人負責制。項目主持人按照國家财務制度和項目合同,嚴格管理項目經費。一次性使用經費5000元以下時,由項目主持人及所在系(部)負責人簽字,經學校财務處審核後報銷;一次性使用經費5000元以上時,應提前一周通知學校科學技術處,由科學技術處處長及學校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長簽字,經學校财務處審核後報銷。

第九條受資助課題因故中止和撤銷,由科學技術處立即書面通知财務處,财務處及時停止開支,清理賬目。經費記賬本由項目主持人交回科學技術處,已撥經費的剩餘部分由科學技術處另行安排,未撥經費則停止撥款,用課題經費所購儀器設備由科學技術處調劑使用。

第十條項目結題與驗收

1. 學校人才引進科研啟動費資助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項目(含10萬元)到期後,能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正常結題:

(1) 以本資助項目研究為基礎,以相似研究為主要内容申報獲得各級縱向資助總金額達到或超過10萬元,或獲得各級橫向資助總金額達到或超過20萬元,或獲得國家級研究項目資助;

(2) 自然科學研究項目到期時,發表1篇SCI收錄或EI收錄的研究論文,或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研究論文3篇(其中至少1篇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論文,在此基礎上,每1篇核心期刊研究論文可折算為2篇省級刊物研究論文);

(3) 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到期時,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研究論文3篇(其中至少1篇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論文,在此基礎上,每1篇核心期刊研究論文可折算為2篇省級刊物研究論文),或發表1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或被全國性學科年鑒、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校文科學術文摘等國家級刊物摘要發表的研究論文。

2. 學校人才引進科研啟動費資助金額在10萬元以下、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項目到期後,能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正常結題:

(1) 以本資助項目研究為基礎,以相似研究為主要内容申報獲得各級縱向資助總金額達到或超過5萬元,或獲得各級橫向資助總金額達到或超過10萬元,或獲得省級以上研究項目資助;

(2) 自然科學研究項目到期時,發表1篇SCI收錄或EI收錄的研究論文,或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研究論文2篇(其中至少1篇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論文);

(3) 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到期時,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研究論文2篇(其中至少1篇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論文)。

3. 學校人才引進科研啟動費資助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項目到期後,能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正常結題:

(1) 以本資助項目研究為基礎,以相似研究為主要内容申報獲得各級縱向資助總金額達到或超過所獲科研啟動費總額,或獲得各級橫向資助總金額達到或超過5萬元,或獲得省級以上研究項目資助;

(2) 自然科學研究項目到期時,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研究論文2篇;

(3) 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到期時,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研究論文2篇。

4. 項目研究如有其他成果方式(如專利等),應在項目申報時做出明确、具體的說明,經審批立項後,研究項目到期時,如能獲得申報材料所列成果,可正常結題。

項目成果應标明作者單位為2003网站太阳集团。

第十一條學校新晉升正高職稱、比照享受引進人才科研啟動費者,其經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科學技術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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